自97回歸以來,香港人多次面對一個「上層建築」問題的挑戰:基本法第23條立法,這塊憲制責任的拼圖,是否是時候加入香港的法治體系之中?反對者認為立法是對人權自由的限制,支持者認為立法是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,勢在必行。不如我們換個角度來看,也許23條立法,正是香港打破經濟困局,開啟新發展之路的奠基石。
港花多賺少 內地一日千里
從香港200年來的發展歷程,尤其是經濟發展模式來看,香港從一艘小舢板,背靠歐美、頭朝大陸,開足馬力在世界浪潮中搏擊了兩個世紀,儼然已成為燈火輝煌、財富滿載的萬噸巨輪,卻也走到了航路的盡頭,舉步艱難、花多賺少的境地。
19世紀初,英國人通過鴉片貿易撬開了中國市場的大門,直至林則徐虎門銷煙,英國人意識到將鴉片經官方渠道報關進入內地愈來愈不合算,於是1840年,英國人佔領香港島,將運送至遠東的鴉片等貨品存放在香港,讓內地走私商自行安排船隻到香港交接,由此,開啟了香港國際貿易及水貨走私的核心商業模式。在很長一段時間,香港都是西方輸入內地重要甚至唯一的窗口,香港因此賺的盆滿缽滿。隨後貿易規模不斷發展,製造業、金融業、地產業、現代服務業等行業也成長壯大,成就了今日的香港。
盛極而衰,時間來到21世紀,隨着中國轟轟烈烈的改革開放進程不斷加速,內地經濟及城市化發展一日千里,海外人才紛紛回國效力,內地開始繞開香港,直接與世界接軌,香港兩手一伸就掙錢的時代一去不復返。隨着內地進口產品的普及,跨境電商的發展,國產品質的提升,服務質素的優化,近些年香港大力依賴的自由行,也逐漸旺丁不旺財,香港的經濟產業結構走到了需要改變的臨界點。未來路在何方?
任何一個國家成為世界強國,都一定要走貿易輸出的道路,美國、日本、德國的產品傾銷全球,賺了全世界人民的錢。中國的民族復興之路,僅靠內需是不夠的,必然要進行企業、品牌及產品的國際化輸出。香港,可以說家底還算豐厚,要錢有錢,要人有人,要經驗有經驗,要能力有能力,掉轉船頭,背靠內地,面向海外,憑藉200年來積累的國際貿易經驗,帶上琳瑯滿目的中國產品和人民幣,開拓一帶一路的經貿合作之路,七大洲五大洋都將成為香港人施展抱負、賺取豐厚回報的舞台。在與內地政府部門、科技企業、金融機構、高端人才等深度合作的過程中,都可能會涉及政治、經濟、技術等方面的國家安全信息,通過基本法第23條立法,保障國家利益及安全,也就順理成章,恰逢其時。
助產業轉型 再次大步發展
香港是國際大都市,所謂國際大都市裏的熱鬧與人來人往,通常都是因為與其所在國家有方方面面的合作往來。例如倫敦是英國的倫敦,紐約是美國的紐約,東京是日本的東京,這些國際大都市,在得到國家支持發展的同時,亦都受其國家安全法的制約,但全世界的人並不會因為國家安全法而畏步不前,旅遊、經貿、投資等各色人員往來絡繹不絕。與內地北上廣深等一綫城市相比,香港百年來積累的各方面優勢,不是一朝一夕可被輕鬆超越的,在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歲月,香港仍然是中國獨一無二的國際大都市。
完成23條立法,為香港未來實現產業轉型及再次大踏步發展奠定了制度基石,符合香港發展的利益訴求。期待一個經濟更蓬勃、充滿新機遇的香港!